似乎是为了方便表述,又或是受快慢交通分离思想的启发,包括步行、自行车和助力车在内的“慢行交通”一词被创作出来。这一原本表达 “Non-motorized Transportation”(非机动交通)的概念,在中英互译的过程中渐渐演变成“Slow Mode Transportation”这一明显带有中国口音的表述,在直觉上造成了与“快行交通”相对的认知,并且经不同地区、不同学者演绎出了不同的内涵,形成了既可以以速度定界(行驶在限速区内的所有交通方式)、又可以以交通方式定界(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所有交通方式),还可以同时以速度和交通方式定界(某种设计车速的电动车、助力车)等等莫衷一是的乱象。似是而非的概念模糊了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明显存在的边界,使得需要进一步细分的交通资源配置目标、策略呈现说不清、道不明的混沌状态,不仅制约了规划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可操作性,也不利于项目实施效益的追踪和评估。
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要让公众参与城镇规划和建设,这对提高城镇化质量而言自然十分有益。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基础是政府、专家和民众之间的顺畅沟通。如果有更加明晰的表达方式,诸如“慢行交通”此类虽不至于晦涩难懂、但却有着多种含义的概念恐怕不太适宜继续大范围推广。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慢行交通”几乎已经成为当前城市规划领域约定俗成的一个表述,但截至到目前,住建部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中,还一直坚持使用的是“步行和自行车”。
放眼国际,除了街道基础设施以外,针对某种交通方式需求和体验改善的研究多采用相对独立的分析策略,出台的发展政策或设计指引作用的主要方式也非常明确,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并不多见。其实,除了北欧、亚洲一些典型城市外,国外很多城市的非机动交通主体是步行交通,这与我国少数非平原城市相似,但与更多骑行和步行交通平分秋色的城市有很大的差别。
因此,在强化绿色发展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参透城市交通发展的规律,并提出有效且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慢行交通”这样的笼统表述也需要针对各省各市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分,相应的统计指标、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和信息服务等也需要及时跟上并加紧完善。我们非常期待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理解、尊重、关心步行、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交通方式之间的显著差距,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研究或规划,出台更具实践价值的建设指南,将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