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1-29】
研究报告 市县层面 海绵城市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等文件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江苏省首批试点城市昆山市、苏州市开展定期调研评估,全过程跟踪调研、评估、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