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于“新江苏”的时代使命,借鉴国内外美丽宜居城乡建设的经验,挖掘“新江苏”特定语境下的美丽宜居新内涵,确立“三居递进、五美联动”的目标愿景,提出新时期江苏城乡建设发展的十大行动,形成73项重点工程。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提出开展6项美丽宜居城市系统建设提升行动、1项美丽宜居地区集成改善建设行动和7项美丽宜居城市共同缔造创新行动,引领美丽宜居城市系统建设、集成发展。
通过国内外城市更新案例分析,结合常州市发展阶段特点与需求进行城市更新现状评估,明确城市更新对象的评估标准以确定更新范围,进一步提出更新规划指引,明确工业区、居住区、城中村、商业区、历史街区等更新对象的更新方式和更新功能,从全市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出发,划定城市更新片区、更新单元和重点城市更新地区,并对各区提出更新指引,最后提出实施机制建议。